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新《消法》宣传培训实施方案泛亚电竞
发布时间:2023-08-31 14:05:04

  泛亚电竞年该法制定颁布以来较大规模的一次修改,是全国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时期新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的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到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切实从人民利益出发,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消费维权队伍需要提升整体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提高消费维权维权业务能力和综合办案水平,掌握维权要点与技巧泛亚电竞,从而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协决定对系统消费维权干部和、“一会两站”、学校和企业等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培训。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做到有声势、有重点、讲实效,积极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宣传贯彻新《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集中统一的强化培训,确保在2014年5月底以前完成从市局、各区(县)局和工商所干部的培训,切实提升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10月底前,完成对“一会两站”、学校和企业培训,有效提高新《消法》的执行力。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各区(县)局要提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泛亚电竞,在全市掀起新《消法》宣传培训活动的新高潮。

  1、各区(县)工商局、各工商所楼前悬挂宣传新《消法》颁布实施的横幅,有条件的在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新《消法》的滚动字幕屏。

  2、主动联系当地报刊、广播、电视泛亚电竞、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新《消法》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新《消法》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宣传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的规定,宣传规范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宣传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的规定;宣传更加注重发挥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作用的规定等等,做到电视上有形,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文,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3、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作多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品,如印制一定数量宣传彩页及宣传册(单),分发到基层,在人口稠密的主要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旅游景区(点),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商场,主要交通站(点)等地广泛发放,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新《消法》。

  4、与企业、媒体、一会两站做好沟通,要求各大企业内部做好新《消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5、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人口密集的地段,大型商场、超市、企业门前开展一些一定规模的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利用此契机,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品,推动新《消法》宣传活动达到高潮。

  1、各区(县)局、工商所系统消保维权干部做好自学工作,要求学习有记录,有笔记。

  2、各区(县)工商局要最少开展三次统一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消法》中新增部分和修改部分重点讲解,集中讨论。

  1、市局将不定期的派人到各区(县)局进行新《消法》的培训工作,针对普遍反映疑难的部分重点讲解,利用典型案例剖析新《消法》。

  2、市局将对“快速通道”单位的客服经理人员、“一会两站”负责人、消费教育基地负责人、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统一进行一次新《消法》的解读培训。

  3、各区(县)局要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在学校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教育,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4、充分利用“大维权”工作机制,在成员单位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权的氛围。

  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条件,勤俭办班,务求实效、营造宣传贯彻新《消法》的良好氛围。

  (一)各区(县)工商局对此次宣传培训活动要主要领导亲自抓,早做准备,统筹安排,精密部署,做好学习宣传预案。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培训活动有关资料(文字、图片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宣传培训的重大活动事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市局消保处。

  今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并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1993年该法制定颁布以来较大规模的一次修改,是全国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时期新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的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到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切实从人民利益出发,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消费维权队伍需要提升整体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提高消费维权维权业务能力和综合办案水平,掌握维权要点与技巧,从而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协决定对系统消费维权干部和、“一会两站”、学校和企业等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培训。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做到有声势、有重点、讲实效,积极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宣传贯彻新《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集中统一的强化培训,确保在2014年5月底以前完成从市局、各区(县)局和工商所干部的培训,切实提升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10月底前,完成对“一会两站”、学校和企业培训,有效提高新《消法》的执行力。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各区(县)局要提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全市掀起新《消法》宣传培训活动的新高潮。

  1、各区(县)工商局、各工商所楼前悬挂宣传新《消法》颁布实施的横幅,有条件的在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新《消法》的滚动字幕屏。

  2、主动联系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新《消法》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新《消法》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宣传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的规定,宣传规范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宣传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的规定;宣传更加注重发挥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作用的规定等等,做到电视上有形,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文,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3、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作多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品,如印制一定数量宣传彩页及宣传册(单),分发到基层,在人口稠密的主要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旅游景区(点),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商场,主要交通站(点)等地广泛发放,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新《消法》。

  4、与企业、媒体、一会两站做好沟通,要求各大企业内部做好新《消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5、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人口密集的地段,大型商场、超市、企业门前开展一些一定规模的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利用此契机,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品,推动新《消法》宣传活动达到高潮。

  1、各区(县)局、工商所系统消保维权干部做好自学工作,要求学习有记录,有笔记。

  2、各区(县)工商局要最少开展三次统一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消法》中新增部分和修改部分重点讲解,集中讨论。

  1、市局将不定期的派人到各区(县)局进行新《消法》的培训工作,针对普遍反映疑难的部分重点讲解,利用典型案例剖析新《消法》。

  2、市局将对“快速通道”单位的客服经理人员、“一会两站”负责人、消费教育基地负责人、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统一进行一次新《消法》的解读培训。

  3、各区(县)局要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在学校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教育,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4、充分利用“大维权”工作机制,在成员单位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权的氛围。

  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条件,勤俭办班,务求实效、营造宣传贯彻新《消法》的良好氛围。

  (一)各区(县)工商局对此次宣传培训活动要主要领导亲自抓,早做准备,统筹安排,精密部署,做好学习宣传预案。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培训活动有关资料(文字、图片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宣传培训的重大活动事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市局消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