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电竞东湖高新区教育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3-05-21 10:25:10

  泛亚电竞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本区教育系统的突发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系统正常秩序,确保本区教育改革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维护稳定,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泛亚电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运转高效、处置有力,依靠科学、团结协作。

  本预案适用于东湖高新区内,发生在教育系统内,由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教育系统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安全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以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工作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压伤害、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件(闹事、非法、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员工生命、单位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根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指在本区教育系统个别单位发生,对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以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可以由事发单位为主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区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指在本区教育系统个别单位发生,对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以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事发单位和区教育局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区工委、区管委会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区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指对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以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出现跨事发单位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区工委、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上一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市主管部门、区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突发事件。

  设立东湖高新区教育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区教育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发生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及以上级别的突发安全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紧急抢救组、警戒维护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成  员:由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疫情联防联控小组组成,具体落实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突发安全事件处置情况。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027—87537806):办公室负责人李四毛。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研究决定全区学校(其它单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总指挥不在位时,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担任或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担任;现场副总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紧急抢救组、警戒维护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各小组组长为常设,如需要调整,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小组应服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组  员:徐传武、杨志和、张春华、彭寿华、王宏芳、邹定军、及由现场指挥长(或授权组长)指令的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组  员:李彩霞、李维、现场指挥长(或授权组长)指令的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职  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组  员:姜尧、蓝秋香、现场指挥长(或授权组长)指令的局机关、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职  责: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组  员:姚洪波、王洪飞、现场指挥长(或授权组长)指令的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组  员:田明珍、现场指挥长(或授权组长)指令的局机关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职  责: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1.区公安分局(值班电线):负责突发安全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出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

  2.区交管大队(值班电线):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证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

  3.区消防大队(值班电线):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出警,及时救护,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

  4.区卫生局(值班电线):负责因突发安全事件受伤人员的诊断和救治工作,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6.区宣传部(值班电线):加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任意炒作。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事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区局综治办公室(办公室电线,综治安全负责人李四毛)报告。

  事发单位应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类别;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原因及性质的初步判断、事件发展趋势;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的报告单位和签发人等;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

  局综治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核确认,并及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突发安全事件信息核实确认后,区局综治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确认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发生时,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程序迅速及时的向区主管副主任、区安监局、市教育局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除立即上报外,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安排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要把抢救、保护师生、员工生命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发生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信息核实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及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各工作小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同时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求援,使突发事件态势得以控制;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1.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人联系,做好受害者及其家人安抚解释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调查处置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事发单位和社会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

  3.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的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同时,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区教育局,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括,事件的起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对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理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

  4.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各部门和单位要把突发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各部位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泛亚电竞,制定本单位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形成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必要时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用或调剂